关于进一步明确校园网络管理有关职责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明确学校网络管理职责,规范网络信息行为,加强学校信息化建设与管理,强化网络文化建设,经学校研究,现就党委宣传部和网络与信息化管理处在校园网络管理
方面的职责划分如下:
一、学校党委宣传部是学校校园网络文化建设的主管部门,负责校园网及校内各单位应用系统中网络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及时性和合法性等方面的管理与监控,负责校园网络文化的规划、建设与管理。
二、网络与信息化管理处是学校校园网(含闭路电视系统)及学校信息化建设与管理的主管部门,负责学校校园网基础软硬件平台的规划、建设与管理,网络技术规范与标准
的制定与实施,学校信息化的规划、建设与管理,公共信息服务系统的建设与管理,校园网络安全的管理。
三、信息网络服务中心是学校校园网的业务服务部门,负责校园网及公共信息服务系统的日常运行管理、维护及相应的技术服务与信息服务。
四、从2010年1月1日起,学校门户网站技术设备的保障与管理由网络与信息化管理处负责,学校内外网上的内容由党委宣传部监管。
特此通知。
二〇一一年一月五日
【编辑:四川师范大学网络与信息化建设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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