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托管的服务器可用于 WWW 、 Database 、 FTP 等经过计算机信息网络中心同意的互联网业务,申请手续参照校园计算机网络管理条例。
二、 用户申请服务器托管按照《四川师范大学托管服务器用户申请流程》及《四川师范大学信息网络中心托管服务器协议》办理手续,并按照协议按时交纳费用。
三、 用户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实施办法》、《互联网安全保护技术措施规定》等相关法律。
四、 申请人自行解决服务器上所需要的软件版权(许可 / 使用权),并负责服务器上所运行软件、数据的完整性、保密性和安全性。
五、 申请人应向网络中心提交执行本协议的联系人和所有管理服务器的人员名单,并在人员发生变化时通知网络中心。在网络中心需要时应提供必要的协助。
六、 申请人负责维护、升级服务器硬件,维护升级计算机系统所有软件。若需要长时间对系统维护调试,须将服务器带回调试完毕再放回机房。不得在公共机房内进行长时间的调试维护。
七、 未 尽事宜按照《四川师范大学信息网络中心托管服务器协议》执行。
八、 四川师范大学计算机网络中心对本管理办法拥有最终解释权。
四川师范大学计算机信息网络中心
2006 年 5 月 1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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