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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师范大学校园计算机网络单位用户申请和管理办法
[四川师范大学网络与信息化管理处]  [手机版本]  [扫描分享]  发布时间:2009年1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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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该管理办法适用于校内处级及以上的办公区单位。

二、 用户申请帐号由本单位的单位网络管理员统一申请;新增人员的帐号经单位网络管理员确认后,由该单位网络管理员与网络中心联系办理开户手续。

三、 单位网络管理员原则上由了解计算机网络基础的人员担任。单位网络管理员对本单位申请的帐户负有管理责任,如出现由于该单位某帐号计算机传播计算机病毒、垃圾邮件或涉及到触犯国家安全、法律法规等问题由单位网络管理负责查找其责任人,若无法找出责任人,由单位网络管理员负全部责任;由于该帐号计算机造成的计算机网络故障,网络中心有权暂停此帐号的使用,单位网络管理员有责任对该帐号的计算机进行维护。

四、 单位网络管理员申请帐号按照《四川师范大学校园计算机网络单位用户申请流程》相关说明填写《单位用户申请表》并办理开户手续。

五、 帐户采用实名制,“使用者姓名”栏必须填写该帐户的真实使用者。每一使用者对应一“使用者姓名”,不允许开设公共帐户,单位网络管理员必须保证数据真实,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有效。

六、 单位帐号由单位网络管理员负责管理用户帐号和密码。如出现帐号和密码泄露、不能正常上网所造成的后果,由帐号使用者与单位网络管理员负责。建议首次登录后修改用户密码,修改网址: http://nic.sicnu.edu.cn 。

七、 用户忘记密码请向单位网络管理员查询或携带有效证件到网络中心查询、修改。

八、 单位网络管理员的变更应及时与网络中心联系。若由于该部门某帐号计算机造成计算机网络故障,且不能联系到单位网络管理员,网络中心有权直接停止该帐号的使用。

九、 帐号使用者调离本单位、停止使用帐号等,请网络管理员与网络中心联系,办理帐号注销手续。

十、 四川师范大学计算机网络中心对本管理办法拥有最终解释权。

四川师范大学计算机信息网络中心
2006 年 5 月 1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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