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 该管理办法适用于槐园 1 、 2 、 3 、 4 、 5 号和桃李园 1 、 2 号用户。
二、 用户申请计算机网络使用按照《四川师范大学校园计算机网络个人用户申请流程》办理开户手续,并按照学校规定交纳开户费用。
三、 用户申请使用计算机网络按照《四川师范大学校园计算机网络个人用户申请流程》相关说明填写《个人用户申请表》信息。
四、 申请表填写人必须保证《个人用户申请表》所填写数据真实、有效。
五、 申请人对申请的帐号负责,如出现由于该帐号计算机传播计算机病毒、垃圾邮件或涉及到触犯国家安全、法律法规等问题由该帐号申请人负全部责任;由于该帐号计算机造成计算机网络故障,网络中心有权停止该帐号的使用。
六、 申请人自行保管用户帐号和密码,由于用户泄露帐号和密码造成无法上网、上网费用等问题由用户自行负责。建议首次登录后修改用户密码,修改网址: http://nic.sicnu.edu.cn 。
七、 用户忘记密码请携带有效证件到网络中心查询或修改。
八、 网络使用费采取预付费包月制,按照学校相应规定缴纳网络使用费,逾期不交者,网络中心有权停止对该用户的计算机网络服务。
九、 用户停止使用计算机网络,请携带有效证件到网络中心办理注销手续。
十、 四川师范大学计算机网络中心对本管理办法拥有最终解释权。
四川师范大学计算机信息网络中心
2006 年 5 月 1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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