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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虚拟机申请
[四川师范大学网络与信息化管理处]  [手机版本]  [扫描分享]  发布时间:2018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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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申请虚拟机的单位须是院系或处级以上的行政单位。

2.      各单位指定的系统维护技术员须是熟悉服务器系统的且能长期维护的老师,不能由学生来代理维护,以免学生离校或其他原因引起的诸如操作系统用户名、密码等的非正常交接导致的信息遗失问题。

3.      对于不具备相关系统知识的专业人员维护的单位,不具有申请或使用虚拟机的权利。

4.      虚拟机是独立的服务器,我中心不代为保管申请的虚拟机用户名、密码等信息,因此,虚拟机由于系统管理错误或失误引起的诸如用户名密码遗失、网页无法访问、服务器中病毒、服务器被黑、下载超过服务器容量的文件导致服务器运行缓慢或不能启动,或不能远程管理等问题,需由申请单位须自行处理。

5.      申请单位负责虚拟服务器的信息安全管理。虚拟机管理员应定期登录服务器对服务器操作系统及应用系统进行安全检查,申请单位的虚拟机若使系统长期处于无人管理的状态,从而导致无法管理或使用;或由于病毒或文件多大导致系统占用了过多资源,在一个月内有2次(含)以上故障的虚拟机,我中心有权收回申请单位虚拟机的使用权。

6.      除以上本中心规定外,申请单位还需遵守学校相关规定,不存储、发布、接收违反国家法律和学校相关规定的信息。

7.      申请单位不得擅自更改虚拟服务器设置,包括但不限于服务器名、IP地址、IP掩码、DNS设置、WINS设置、MAC地址等网络相关参数;申请单位同时也不得擅自改变虚拟服务器用途。

8.      申请单位如果要改变服务器用途或更改服务器设置,需事先报信息网络中心,经网络中心批准后方可实施。

9.    申请单位如需注销虚拟机,请提交相关申请,如未通知我中心而弃用,由此引发的安全隐患,需由申请单位自己负责。

10.    申请单位如违反以上规定,我中心有权停止其服务器的使用,情节严重的报相关部门处理


附件:四川师范大学云虚拟机系统申请表.docx  (24.11k)[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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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工程部